美国劳工部裁定:14分钟步行至休息区不必然构成FLSA违规
美国劳工部近日公开三份意见函,就多项工资与工时问题作出解释,其中明确指出员工步行约14分钟前往休息区的时间,不必然触发《公平劳动标准法》(FLSA)的补偿义务。
美国劳工部(DOL)通过意见函形式,就雇主在工资与工时合规方面的模糊地带给出官方指引,此次涉及的核心问题是:员工前往休息区所花费的步行时间是否属于须计薪的"工作时间"。DOL的立场为雇主在工厂、仓储、制造等大型场地的运营管理提供了一定的合规缓冲空间。对于在美国设有实体运营(如工厂、物流中心)的中国出海企业而言,此类意见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——明确哪些时间段须计入薪资,直接影响加班成本核算与工资合规风险敞口,如处理不当,极易引发集体诉讼。
💡 对出海企业:在美国设有仓储、制造或大型实体运营的出海企业HR,需关注DOL最新意见函,合理界定"应计薪时间"边界,以降低FLSA集体诉讼风险。
相关阅读
政策 · 美国 · 2026-10-23 · HR Daily Advisor
NLRB就员工辱骂管理层与集体行动保护的边界再添新判例
政策 · 美国 · 2026-10-22 · HR Daily Advisor
2026年美国选举前雇主须知:各州员工投票假法规合规要点
政策 · 美国 · 2026-10-22 · HR Dive
宾夕法尼亚州阿勒格尼县率先通过带薪育儿假政策,适用范围含跨州远程员工
政策 · 美国 · 2026-10-21 · HR Dive
美国劳工部撤销小费规则意见函,转向新的FLSA执法立场
政策 · 美国 · 2026-10-20 · Labor & Employment Law Blog
加州远程办公合规解析:雇主义务是否因远程工作而减少?
政策 · 美国 · 2026-10-20 · HR Dive
带薪休假(PTO)与ADA残障合理便利的交叉合规要点解析